来早就变了模样。 时光荏苒。 念及此。 她蓦地出声,叫住了转过身、想要把骨灰盒安置回原地的洛一珩,“等等,骨灰盒你可以带走,我想小三叔也不想躺在这里,这里全是一群只会唠叨的老人家,把他交给你,我很放心。” 洛一珩扭过头,“什么意思?” “没什么,”她话音一顿,愈说愈低,“……只是我想起来,我听说过的一个小故事,当年我觉得是假的,现在看来,好像是真的。” 那个故事里,运筹帷幄的宋家小三叔,原本可以在美国一箭双雕,杀了江瑜侃和周湛,推卸完责任,用最完美的plana,结束一场鏖战。 可惜在最后的关头,他晚了十分钟。 那十分钟,据说是用来送一个人回家,不要让那个人卷入许多不必要的琐事。 “理由?” 窃听器传回的同步录音里,他这样说,“没有理由,我送送他回家。” 像他那样的人啊,温柔从不曾开口,或许只有一句“没有理由”,能够偷偷记录下他并不为人所知的那点动容。 只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你走吧——” 宋笙背过身去,背影在雨中飘摇,肩膀微微抽动。 而她说:“带小三叔走吧,他这一辈子太累了……我对不起他。” = 故事说到这里,全都是不圆满。 所以,让我们把故事线推到很久以后。 久到洛一珩都已经回到日本,又再度逃亡回到中国大陆时,恰恰好,来得及参加了一场婚礼。 准确来说,是宋家三少大张旗鼓的婚礼。 很符合他风格的大宴宾客,流水席从恒成地产门口摆到万豪酒店,沿路派发喜糖,闹得交通都近乎瘫痪,要全城同庆,不热闹不罢休。 架势这么大,洛一珩也因此沾了光——这个早就易容了外貌,如今黑发黑眼、还只剩下一只右手的陌生人,就此混进其中,讨一份喜气。 远远地,他看见宋致宁与新娘亲吻,看见他们交换戒指。 而在最后的发言里,哽咽着的宋三少一字一顿,说:“我为了娶她吃了一百个洋葱,我这辈子再也不吃洋葱了,老婆做的除外。” 说完就哭,真是没半点长进。 洛一珩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在人群里笑声层叠,他也不怎么出众。 而后,轮到新娘扬起右手,展示那枚不怎么起眼的白金戒指。 声音甜甜的,说话却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嗯……致宁跟我说,这是奶奶留下的戒指,他、二姐、大姐、还有小三叔一人一个,当年奶奶还告诉他们,从来没算过尺寸,只是谁戴上了,就是谁的命,谁的‘有缘人’,我、我从来不信那种命运,可我戴上了,所以,我、我觉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努力的,会努力的照顾他,爱他。” 宋致宁补充:“我也只给你戴过,老婆。” 【内心os:除了那次拍卖会一不小心被拍卖走了,还被钟邵奇拿走了,这是例外,老婆,这不算,后来我又拿回来了。】 “嗯嗯,我知道!所以那……那比如我、我以后要研究一百种让洋葱好吃的办法!” “老婆,那个……” 宋致宁大抵没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换来这样一种疼爱,当即一脸黑线,说起话来都打着结巴,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苦恼样。m.dGlHtOyo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