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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后怕是难管了。

    常喜乐之前看眼前那年轻人一时半会儿还没反应过来,看到这妇人就想起这家人来历了。

    这家人是村子里第一拨富裕起来的人,主要是因为这年轻人的父亲大福是个能干的,是个非常优秀的销售员。他是最早跟着常喜盛在外头奔波的,后来常喜盛看他一个人就能撑起来,就让他自个跑业务,他也没有让常喜盛失望,最后成为其中佼佼者。

    销售员是有提成的,这也使得这一家人最早富裕起来。后来一直良性循环,财富积累得越来越多。

    自打沈百里出事,桃源村也不仅仅依靠沈裴两家势力,也开始自己寻求商机。所以对外上,大福可谓是常喜盛第二。

    而大福在外头跑多了,尤其后来接触的生意比较大,也就跟了不少富贵人家接触,也就学了一些外头的臭毛病。

    觉得自己有钱了,也该跟那些富人家一样,养丫鬟小厮什么的了。如今家里请了不少帮工,啥活都不用干。若不是村子里不允许买卖奴隶,只怕还要买些丫鬟小厮回来伺候了。

    常喜盛之前就提起过这事,觉得很是瞧不惯。不过这种也是别人家里的事,也不好管得如此细,还叮嘱说你要干活,不能雇人,这般也不太妥当。只是提了几句,大福只说他们家人少,况且他常年奔波在外,只是愧对家里人,所以不想家里人受苦。

    他如此努力,不就是为了让家里人享福吗。都这般说话,常喜盛也就不好多说什么。

    “既然你们没意见,明天午时开始行刑。”里正又望向哭成一团的母子,“至于你们,既然你们不服,那就等你们家男人回来再做定夺。”

    母子两人还以为里正服了软顿时乐得不行,妇人得意道:“儿啊,你放心,你爹回来更加不用罚了!”

    母子二人洋洋得意,却没有见到大家望向他们的眼神都是同情。

    里正大半夜把人招来,怎么可能会是平常之事。而且这是村规里明文规定,两母子犯了事态度还不友好,后面必是会遭到狠厉责罚。也就这妇人是外来的,不知道桃源村的规矩,所以才会闹这么一出,否则再疼孩子也不能这样。

    原本这事就发生得晚,等众人散去之时,已经是深夜。

    常喜乐的酒劲虽然散去,却变得十分困倦,回去的时候一直在打着哈欠。

    “乐乐,我背着你回去吧。”说着直接半蹲在常喜乐面前。

    常喜乐笑道:“就这么点路,我还走得动。被人看见,大家还以为我怎么了。”

    常昱却保持着原来动作,执意要将常喜乐背起来。

    常喜乐无奈,这小子现在虽然变得比从前沉稳许多,可依然是个拧性子。有时候想法依然十分古怪,还执意而为,没有商量的余地。常昱其实从小就想驮着他走,就像一只真正的老虎那样。

    常喜乐望了望四周,看到并没有人,就趴在常昱身上。

    而这个时候,常喜乐也更加体会到常昱是真的长大了,原来小小一只,如今肩膀比他还宽阔变得更加结实充满力量。

    “我怎么觉得我现在像个老头子,走不动路了,得让你背着走了。”

    “我会背着你到老去。”

    常喜乐笑了起来,“还真把自己当老虎了。”

    常昱认真的点头,“我想让你骑在我身上。”

    常昱现在偶尔还会四肢奔跑,不过多是在山里,极少会在人前会如此。他四肢奔跑速度要比两脚快且敏捷,这能力好像印在骨子里,不会因为生活习性的改变而改变。

    他最大愿望就是驮着常喜乐在林间穿梭,奈何常喜乐不习惯被驮着走,晕马之症就能看出来了。常昱心里很是郁闷,他一直等待着长大,可以实现这一愿望,没想到偏偏常喜乐还受不了。

    常喜乐能感受到常昱的情绪波动,知道他心里的遗憾。从前他觉得被人驮着走,尤其还是个孩子驮着走太不人道,可现在他却了解这是一种执念。尤其越亲昵,常昱就越想实现这一愿望,有一种最美的风景想与你分享的心态。

    “那我们试试?”

    常昱却立马摇头,“你会不舒服的。”

    “也许我晕马不晕你呢,要是不舒服我们立马停下来就是。”

    常昱眼睛一亮,可随即又摇了摇头。

    “我也想知道是什么感觉呢,还是你嫌弃我腿太长了?”

    常昱一听这话直接趴在地上让常喜乐骑在他的腰上,“抓紧我。”

    说罢迅速奔跑起来,一边跑一边不忘询问常喜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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