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方曜也微微一笑,搂着他慢慢走着舞步。 路昭靠在他肩上笑完了,忽然回忆起一桩往事,抬起头来:“对了,我想起来,我就是在这里,看见过你和别人跳舞。” 方曜一挑眉:“我有和别人在这里跳过舞?” 路昭斜了他一眼:“别不承认,我记得清楚着呢。” 方曜:“我确实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就是那位白小姐,徐先生的青梅竹马。”路昭回想往事,却发现自己有点儿记不清白小姐的模样了,只记得他穿着条颜色鲜艳的裙子,非常惊艳。 具体是哪一个鲜艳的颜色,他也记不得了。 路昭心中十分惊讶。 他一直觉得自己的记性很好,尤其是这些关于方先生的事情,他每一件都记得很清楚。所以,他总觉得方先生说的“不记得了”是在哄他骗他。 可没想到,连白小姐这个“头号情敌”,自己居然也会忘记长相。 因为真的过了太多太多年。 而他的生活里,又挤进来太多其他的人和事。 要不是因为白小姐的事情发生在他的十八岁,是大好青春里一道深刻的记忆,他可能早就把这号人忘了——毕竟,有些不太熟悉的大学同学,他现在都想不起名字了。 他现在才三十一岁,尚且如此,五十岁的方先生,就更加不记得这些无关紧要的人和事了吧。 方曜见他愣住,就配合地问一句:“行知的哪一位青梅竹马?他的青梅竹马可太多了。” “叫白淑。”路昭白他一眼,没好气道,“你们这朋友当的,你说他青梅竹马多,他还说你的追求对象排队排出几里外呢。” 方曜:“那可真是冤枉。这么多年,你不也就看见这位白小姐一个么?” 路昭一想,还真是,之前去方先生的单位给他送饭,也没见他和哪位异性走得比较近。 他就略过这些,接着说:“那时候我在楼上照顾方恒,准备下楼的时候,正好看见你们在楼下的客厅跳舞。” “我那时候刚从暨州到首都来,又黑又瘦,才一米七,天天穿着几身舍不得扔的旧衣服,土气得很,看到你们在楼下跳舞,心里羡慕得不得了,但是又不敢下楼去打扰,怕出丑。” 方曜回想一番:“也没有很土气,那时候的大学生都那样……不过,我真是想不起来,刚见你的时候你是什么样子了,因为你总低着头。” 路昭略感惊讶:“是吗?我总低着头?” 他自己倒没有感觉。 方曜点点头:“对,每次我看过去,你就是低着头的,所以我没看清过你的脸。” 路昭:“……”M.DGlHtOyO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