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谈内容不外乎是“买了什么菜”、“这家店的炒货很不错,糖炒栗子很好吃”之类。 说起糖炒栗子,女人就拿起自己刚称好的那些给年轻人看。年轻人很感兴趣,就打开纸袋往里面瞧了几眼。 女人可能觉得栗子好吃,顺手又从炒好的板栗堆里拿起一颗,剥开外壳,塞进嘴里。 这下老板娘再也坐不住了————买东西之前我可以给你尝,可现在你已经付过钱,我也把板栗给你了。你这不吃你自己的,老是吃我的,到底什么意思?再说了,你买的又不多,总共也才五块钱的炒板栗,袋子里也就装了七、八颗的样子,一下子连吃我三颗,前前后后加起来也有好几块钱了。 想到这里,老板娘皱起眉头对女人说:“这东西贵,你买的又少,就不要老是尝了。” 很普通的一句话,顿时捅了马蜂窝。 女人当时就尖叫起来:“我尝一下怎么了?我又不是尝了不买。” 老板娘也不甘示弱,双手叉腰据理力争:“你这是尝一下吗?你吃了那么多,你也不看看你才买多少?” 女人满面怒容:“哪有像你这么做生意的?买东西还不让尝了?行,既然你这么说,这板栗我不要了。” 她转身要走,老板娘从铺子里冲出来一把将其拽住。 “我凭什么给你退?你吃了我那么多的板栗,说不要就不要了?没门儿!” 女人用力挣扎,连声尖叫:“我就是不要了。没见过你这种人,强买强卖。我不要……今天我就是不买你的东西!” 老板娘心中全是怒火,可想着女人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于是退而求其次;“行啊!这五块钱的板栗你可以不要,可你刚才吃的那些必须算钱。” 做生意也要讲道理。平心而论,买东西可以尝,但万事不能过分。既然买卖不成,双方也撕破脸,那就谈不上“尝尝”,总之你要么把吃进去的吐出来,要么给钱,二选一。 女人自有她的逻辑。用力甩开老板娘的手,她指着对方连声吼叫:“我凭什么要付钱?买东西还不能尝尝吗?” 这时候,附近的人都围了过来。 老板娘连声反斥:“有你这样尝的吗?一尝就是三颗,要不要把我这整个铺子都给你端回去?我告诉你,这钱必须给!” 就这样,两人寸步不让吵了起来。 旁边围观的人也不好插嘴,只能听着。 年轻男子与女子是熟人,有心想要帮其说话,可仔细想想,这事儿的确是女人不占理,但“人情思维”占了上风。 他对老板娘说:“她刚才尝了你三颗糖炒栗子,这样吧,你从袋子里拿回三颗,剩下的另外付钱,这总可以吧?” 不等老板娘回答,女人连忙拦住年轻男子,一把从他手里抓过装板栗的纸袋,抬手指着老板娘怒道:“凭什么要还她?买东西还不让尝?你不给我我偏要!” 老板娘被气得满腹怒火:“谁都可以尝,就你不行!” 一听老板娘这样说,女子顿时暴跳如雷:“今天我就是尝了,你敢把我怎么样?” 说着,女人扑倒装板栗的大筛子前,一口气连抓了好几把板栗塞进纸袋。 她动作很快,而且当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吵架方面,没人想要她会做着这般举动。包括老板娘在内,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脑子里很乱,完全想不到要上前阻止……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女人已经装满鼓鼓囊囊整个纸袋,看样子至少有三斤。 “你干什么?把我的东西放下!” 老板娘想上前阻止女人,可刚才吵架的时候她站在店外,与女人之间还隔着一个柜台。旁边围观的人挡住从侧面进店的通道,她只能抬手指着站在店内的女人,又气又急地说:“快放下,不然我就报警了!” 女人憎恨且鄙视地看着她:“你报啊!你以为我怕你啊!” M.DglhToYO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