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逃跑了。 那个男人没有走上前追我,而我独自一人跑了出去。但没走几步,我的脚又开始强烈疼痛,我停下脚步,手扶在一个关门商店的墙壁上。 为什么要逃跑?你在害怕什么? 我蹲了下来,掩面痛哭。 路灯的橘色微光照在我的后背上,倒影在我眼前颤抖。我的双手被泪水打湿,嘴角上的眼泪进入口腔,咸咸的。人们行走的声音,悄悄踏入我的听觉之中,蝉鸣不一会儿又响了起来。 李清风,我以为我爱上你了,但等你离开了我的视线,我眼前的一切事物都逼迫着我,逼着我去恨你,强行让我畏惧你的存在。 我缓了很久才站起来,我看着行人越来越少,只有一两个人停下脚步想上前问我却还是离开了。 没想到,孤独的人,可怜的人,是我。 我拿出手机,大半夜约车也不容易啊。之前,都是李清风或者朋友送我回家,现在家也不是家,身边也没有任何人。 张静语,你在逃避什么?你也要变成流浪在城市里看着人们眼色的流浪犬吗? 振作起来吧张静语。 我等了半个多小时,预约车才来。大叔吸了一根烟,看了我几眼,没兴趣地叫我上车。一路上我和司机都没有开口说话,直到他停在别墅群的外面,才说了句:美女,到了。 我睁开眼,跌跌撞撞走下车。 明天,去买化妆品吧。想买什么品牌就买什么品牌,想穿什么衣服就穿什么衣服。既然络兰给了我一笔不小的金钱,那我为什么不让这些金钱来装扮我,起码在颜面上不再颓废。 我终于躺在床上,绷带上的痕迹让我作呕。我把它扔在了垃圾桶里,用温水浸泡我的双脚。 洗完澡将身上的伤口清理,尽可能在够得着的范围里把药涂上了。过去两个多小时,我才真正意义上躺在了床上。 好无聊啊张静语。 脑袋的空白又出现了,我没有思考与想法,只是盯着一个地方。 林雨。 我想到了她。 要是我去找林凡,他会和以前一样接待我吗?还是一上来将巴掌甩在我的脸上,最后头也不回地让我滚蛋? 唉算了,不去想了,暂时先删除与李清风在一起的记忆吧。 “美女,您这底子好啊,是冷调皮,我这边呢推荐您购买BR10,而且持妆久,您是不是经常熬夜啊,这个遮暇效果也很好。”专柜的小姐把那些粉底液都摆了出来,她取出一点划到我的手背上,我涂抹均匀,点点头买下了。 逛了一圈各式的专柜,店员倒是很热情。虽然我不注意之下伸出手,露出了手腕处的伤痕。丑恶的伤痕,一层又一层迭加在无法愈合的皮肤之上,伤疤掉了又结,裂痕在血肉之中陡然而起。我习惯了展露我的伤疤,但正常人会觉得很恶心吧。店员愣了一下,还一不小心将304号的口红擦在了手腕的位置。 “对不起对不起女士,我不知道您M.dGlHtOyO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