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云云。这些,竟然都是她曾经的女同事、女员工们说的。再后来做出成绩了,就要诚惶诚恐的应付上头来的人,对于这些人的软侵犯,更需要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她早就习惯了。 本以为自己也是个厚脸皮的老油条了,但是黄煜伦的出现,再次唤醒了她心中的那个沉睡了多年的少女。依稀记得,她还是个胖妞土妞的时候就认识了黄煜伦,也是黄煜伦带着她一步步变美,长见识。 她突然感觉挺暖的,有人保护的感觉挺暖的。 回去的时候,她刻意等他一起,没想到他也在等她。 低调的黑色卡宴停在门口,帅气的男人倚着车门低头点烟,眉尾的钉饰泛着光,一闪一闪。 “原来你还没有走。”程语走过去,浅浅笑了一下,故意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示出来。 黄煜伦刚点的烟,一看她过来立刻毫不犹豫的丢掉,他清了清嗓子,上下打量了她一圈,“你越来越漂亮了。” 哪个女人不爱听这话?程语26了,已经不年轻,对于外貌也越来越在意。 她捂着嘴笑,“谢谢!” 黄煜伦拉开车门,“不知道能不能请美丽的小姐喝杯酒?我们可能有很多的话需要聊。” 程语点头,弯腰上了车,黄煜伦却没关车门,凑过来给她系安全带,那近的,都快亲上了。 记得黄煜伦喜欢上她的时候,的确特别色特别爱逗她。只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喜欢还有几分?成年人惯会逢场作戏,认真就输了。 程语勾唇笑了一下,仿佛勾引他亲。果然他还是起身了。 车子平稳行驶,两个人都没有再多说一句话。 其实当年的失联是莫名其妙的,两个人从未确定什么关系,就纠缠厮混在一起。黄煜伦以为自己是唯一,可没想到她还有别的男女关系。当时他选择继续待在她身边,但是她当时正处于桃花上升期,两个人终究是渐行渐远,她好像因为他的喜欢,反而越发的对他不喜欢起来。 再后来,他去实习,两个人就算是稀里糊涂的结束了。 结束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反正就是在藕断丝连中,一直在断,只等最后那一根丝断了,才算是悄无声息地,真的彻底断了。 黄煜伦不是没有难过,只不过工作的压力冲淡了这份伤感,更因为家庭的变故让他不愿意再去找程语。 在他实习后不久,父母车祸身亡,家产被二叔把持,他一瞬间跌落谷底。振作起来后,他就又去创业了,昏天暗地了几年,结识了几个有胆色的兄弟,国内外两头打拼,这才有了今天。 坐到吧台前,两个人摇曳着看着舞池的人。他们没选择包厢,因为两个人实在是,有一股尴尬的氛围(程语如此认为),所以还是在人多的地方比较自在。 两个人开始交换自己的故事,加工一番说给彼此,消化一下,这才感叹时光的残酷。 “咱们俩还挺像,父母都出事……只不过,你幸运,父母都救回来了。”黄煜伦看着程语,她却扯了扯嘴角,“救回来也活不久了。我爸,癌细胞扩散,好像还染了艾滋病,呵呵,这几年我挣钱了,给他治病钱,他却拿去作死。” 黄煜伦没说话。 “不知足,这种男人就是贱。”程语毫不客气地攻击自己的父亲,仿佛没有一丝感情。 黄煜伦岔开话题,问她感情状况如何。听她说单身,他有些惊讶,也了然。像她这样的花蝴蝶,的确不会早结婚。只是,她会忍受没有男朋友的日子吗?毕竟上学那会,她总是一个不够还要撩拨多个,别人的男朋友也不放过。那时候姑且可以当她是没有安全感,需要通过各种畸形的爱来证明她的好。现在?扯淡!这就是个色女,渣女。 黄煜伦对她,早就没感情了。 可是,两个人喝着酒聊着天,不知道怎么的,黄煜伦就又开始忍不住打量她,觉得她又美得不行,然后,两个人就不知道怎么的吻到了一起。 应该是他主动的吧?她也没拒绝。 反正,酒精是个好借口。 作者有话说: 写黄煜伦返场没任何意义,就是一个新的钱袋子工具人,嘻嘻。m.dGlHtoyO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