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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穿成年代文炮灰[快穿] 第122节


    顾清风一脸失望的看着虞清娴,痛心疾首道:“你太令我失望了。”

    作为能够打败一群男配成功上位的团宠文男主,顾清风长相是不错的,身长玉立,穿着白衬衣牛仔裤运动鞋,不说话的时候还是能唬一下人的。

    一说话,那股子智障劲儿就怎么也掩盖不住。

    顾清风还在输出:“清娴,你太让我意外了,以前你不这样的。”

    “那以前的我什么样?”虞清娴反问顾清风:“我们一起长大,你从小就是我家的常客,我过什么样的日子,相信你也清楚。”

    “那你来告诉我,如果你是我,如果你有林敏这么一个后妈,有白书庭这样一个为了家庭和睦就牺牲了你的爸,有两个一点儿也不会向着你的亲哥,你会怎么做?”

    “我自认这些年来,我仁至义尽了。全家都住大房字,只有我住在一个连光线都没有的小房间。家里一个四个小孩子,白鸿运白鸿辉是儿子,他们可以理所当然的逃脱掉家务,白宝珠只比我小一岁,她也不用干活,问就是她是妹妹我是姐姐我得让着她。”

    “因为这句话,我一退再退,退到现在我无路可退了。因为你25了,我20了,白宝珠也19了。我要是还退,我就得嫁给赵爱民了。”

    “赵爱民什么样,你应该是比我更加清楚的吧?”

    顾清风跟原主一起长大,他是唯一一个对原主好的人。原主被一家子欺压得喘不过气时顾清风便会给她一颗糖一个水果,或者带她出去走一走。

    因为两人从小就有娃娃亲在身上,原主跟顾清风的关系便更加的好一些,原主难过了伤心了顾清风都会来安慰她。

    原主也一直把自己当成顾清风的未来妻子,原主曾经看过一本书,上面说若是中意哪个男人就送绣球给他。原主就偷偷攒了半年的钱买来了针线跟布,每天放学回家干完家务活后就在房间里躲着偷偷的绣。

    原主熬红了眼睛,手指头扎得满是伤痕,终于赶在顾清风过十五岁生日时将这个绣球送了出去。

    后来原主不读书了,进厂打工了,她的工资在上交了一部分给家里,除去平时的人情往来后也总是会送顾清风一些小礼物,都不贵,但都是费时间费精力。

    顾清风给原主的回礼是什么呢?一些随手买的东西,最贵重的是一块梅花牌的手表,原主都不舍得戴,可没过多久,顾清风就给白宝珠送了一块比她的还要好的手表。

    原主不是傻子,顾清风对她日渐冷淡的态度她感觉到了。随着自己年纪的增大,她对自己的终身大事越来越着急。

    没有父母给她筹谋,她不想去顾家催让顾家看清自己,于是她就给顾清风施加压力。

    顾清风也不小了,也到了成家的时候了,书也读出来了,这时候不结婚更待何时?

    顾清风被原主逼得节节败退,只能答应今年毕业了回来就娶她,可毕了业了,他却不回家,一直到昨天才回来。

    时间点选得格外的巧妙,巧得让人怀疑在这件事情里是不是有他的手笔。

    “这样的生恩养恩,给你好不好?”虞清娴微笑。

    “你瞎说什么?”顾清风自然是不想要的。

    他是独生子,他从小就是父母掌心里的宝贝,他想要天上的星星,他父母绝对不会给他摘月亮。正是因为家庭幸福美满,儿时他才会那么同情白清娴。

    他也曾想过自己日后跟白清娴结婚了,一定会让她幸福。

    可人的感情会变的,他越长越大,见的世面越来越多,对白清娴他也就越来越嫌弃。

    嫌弃她沉默寡言自卑敏感,嫌弃她长得好看却不懂得打理自己,与嫌弃白清娴相反的,是他对白宝珠的日渐喜欢。

    白宝珠就像个小太阳一般,永远M.dGLhTOyo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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