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仍旧如常,但一直以来兵团所奉行的纪律私下却松动了不少,置身于其中更能感觉到人心浮动。 孙红英的新婚丈夫是一个老兵,比她大了八九岁,早都提了干,大小算个领导,自然也有成家的资格。 看情况他应该是决定留在地方,年后就退伍专业。 这一屋子的客人,大多都是机关干部,算是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 文雅来参加这场婚礼倒不是真像孙红英想的那样专门为了恶心她,要不是她孙红英这么神速的抓了个领导干部结婚,她都懒得走这一趟。 这一次来参加婚礼,单纯是看在孙红英的丈夫面子上,看在这些客人的面子上。 得到消息之后,她早早联系了父母,但她父母仍在劳改,根本提供不了什么门路和帮助。 她只能自己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抓个稳妥点的人,也学着孙红英来一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不过她的目标比孙红英要大多了,她才不想在这个破地方留一辈子,要嫁人当然要找个能解决工作问题的现役军人领导干部,回到军队最好也能把她给带上一起随军的那种。 要不是如此,她才懒得跟一个乡下来的村姑多说一句话呢。 “文雅,你身上这件毛衣是纯羊毛的吗,你穿着真好看。” “这个花样,我都没在别人身上看到过,是自己亲手织的吗?” “红色可真衬你,就是这么好看的红才配得上你。” 文雅听到夸奖,展颜一笑,“刘大哥,这不是我亲手织的,是我妈专门给我织的,织了好久呢。” “那你母亲的手还真是巧。” 有个嫂子不给面子,阴阳怪气,“文知青,你妈专门给你织的毛衣怎么还短了一截。怎么,你家缺毛线吗?” 毛衣上的花样的确好看,样式也好看,用料厚实,针脚细密,毛线的颜色也正,相当漂亮。 乍一看穿在文雅身上是好看的,毕竟人好看,衣服也好看,这颜色也特别好看。 但多看两眼总觉得有些说不出道不明的怪异,引得不少人一眼又一眼的瞅,一个劲的琢磨到底是哪里不対。 让这个嫂子这么一说,众人恍然大悟这毛衣到底是哪里不対劲了。 这毛衣小了一号啊,紧紧的箍在文雅身上,箍得她身材曲线无比明显,这个年代文胸还是个稀罕物事,更何况文雅本来就本钱丰厚。 女同志们搞清楚了其中的玄机,不由得互相交换起眼色来。 文雅好脾气的笑了笑,她不好脾气不行。开口呛她的这个嫂子自己是个妇女会的干部,她老公也是个干部。这个关口她可不敢得罪。 “张姐,我妈给我打这件毛衣好几年了。她打的时候没想到我以后还会长高。这就小了一点,你们别笑话我。我一点都没学着我妈的手艺,不敢拆,改不了,只能这么穿着了。” 她正是说着,忽然感觉到面前的人都走了神。 房间里好像安静了一些,文雅皱了皱眉,顺着他们的目光抬头看去。 孙红英挽着白玲走进来,她笑得格外灿烂,“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d城来的知青,我最好的好姐妹白玲。” 女孩脸颊白皙,一双眼睛清凌凌的,穿一件笨重老气的蓝色粗布外套,但一张脸却小的不可思议,漆黑长发束成一个马尾垂在肩头。 鬓角的碎发被微风吹拂,她端端站在那里,清纯得不可思议。 四周的声音好像突然安静了下去,文雅想起自己第一次対白玲时的场景,似乎也是相似的场面。 无论她能获得多少夸赞和瞩目,但只要白玲一出现,所有人都会完全忘记她,只看得见一个白玲。 这个女孩好像天生就是来克她M.dGlhtOyO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