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午膳之后,刘仲手拿一把弓,背上背着些箭,金桦背着一个背篓,两人满是高兴地就往山里走了去。 不一会儿,两人便来到了树林里。 一只野兔突然从不远处蹿了过去,金桦一眼就瞧见了,他满是惊讶和兴奋。 “咦!我看见一只野兔从前边跑过去了,我去瞧瞧。”金桦指着不远处低声冲刘仲说道。 刘仲望着金桦手指的方向看去,确有一只野兔在不远处的草丛边,他缓缓地从身后取下一只箭,拿起手中的弓,就准备拉弓射向那只野兔。 金桦见状,随即拦住了刘仲。 “别,别,刘大哥,你干嘛用弓箭射杀,太残忍了,还是我去抓它吧。”金桦随即说道。 刘仲愣了愣,“金少爷,这野兔可滑得很,不用弓箭射杀,是很难将它抓住的。” 金桦瘪了瘪嘴,“总之,这只野兔是我先发现的,我必须要生擒了它,刘大哥,你可不许与我争夺,更不许将它射杀。” 刘仲笑了笑,“我不与你争夺,也不射杀它行了吧?不过,你要小心才是,别为了一只野兔而伤着自己。” 话毕,金桦满是兴奋地放下背着的背篓随即一跃,便往那只野兔的方向飞身出去,眼看着离那野兔越来越近,他随即做好了抓它的准备。 只见金桦突然落到了野兔的身旁,他张开双手朝着野兔扑了上去。 那只野兔突然感觉到了危险,也是随即一闪,便跑开了去。 金桦趴在草丛边,扑了空,他拽起一把枯草,满是郁闷的从地上爬了起来。 “这野兔还真滑,居然让它跑了。”金桦满是不快的将手中的枯草随手丢去。 刘仲见那野兔突然跑开,他也是随即将手中的弓箭对准了那只野兔,他缓缓拉开了弓弦随手一松,只听得“嗖”的一声,箭就飞速的朝着那只野兔射了过去,箭不偏不移的正好射在了那只野兔的身上。 刘仲满是得意地飞到那只被射杀的野兔身旁,拔出箭,他抓着野兔那长长的耳朵将它从地上提了起来。 金桦见刘仲将那只野兔已经给射杀了,他也满是不快地望着那已经死去的兔子摇了摇头。 “金少爷,我把它就地正法了。”刘仲提着那只野兔往金桦身旁走了过来。 金桦望着那野兔身上的箭孔渗出的鲜血,不时感到头一阵眩晕。 “啊!死了,你怎么能杀死它呢?我怎么就抓不住呢?”金桦一脸的郁闷。 “要想用手抓住它却是挺难的,你不妨用十二幻步去试试,或许可以抓住。”刘仲提议道。 金桦愣了愣,“对呀,我怎么没想到用十二幻步,不但可以练练步法,或许还真能抓住野兔哩!” 刘仲笑了笑,“轻功虽然可以快速地飞到目标的身旁,但也很容易暴露自己,是易守难攻,因此,猎物一旦听到有响动就会跑开,而十二幻步步法诡异,虚实不定,让猎物很难分辨清楚来者的具体方位,因此,猎物便会不知所措,出其不意,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M.DgLHtOYo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