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来看李明宛,所以特意做了带上的。 他平时在部队有训练,也不能跑到村子里帮李明宛把事情都干了,更不能让她直接适应这里的水土,只好想办法给她补营养。江平之是看着李明宛在胡若弗的照顾下,从瘦骨嶙峋的小可怜一点一点的变圆润,最后长成今天这样亭亭玉立的娇俏模样。李伯伯李伯母放心他,所以将李明宛交给他照顾,总不能把她重新照顾成原先消瘦可怜的样子。 不知道是因为东西太好吃,还是下乡这段时间吃的好东西太少了,又或许是饿了一整个下午,总之李明宛难得吃的那么快,而且把这么大的份量都吃完。 吃完饭,江平之不知从哪弄来的西瓜,甚至还妥帖的切好放在盒子里,让李明宛用叉子直接插着吃。 李明宛是真的震惊了,但她下乡除了水果罐头,真的没吃过什么新鲜水果。水果罐头还是胡若弗千辛万苦给她寄过来的。 可她也不是吃独食的人,小心问道:“这也是朋友送的?” “嗯。”江平之坦然点头,“战友送的。” 他指着后备箱,“你放心吃,我那还有很多,车里也有两个,等会儿你吃完带回知青点,可以分给其他知青一起吃。” 看他神色坦然,不像是假的,李明宛才放心吃起来。这次江平之真的没有骗李明宛,他从前的一个战友来看他,带了两麻袋西瓜,江平之挑了两个留给李明宛,其他的送去了食堂。 能被战友千里迢迢送来的西瓜,不得不说,确实好吃,西瓜清脆多汁,也不用像以后一样,担心太甜了是不是打了甜蜜素。总之,李明宛吃的很快乐。 好不容易吃完了,天色渐黑,她也该回去。 江平之没有把车开进村子里,他提着西瓜,陪李明宛慢慢走回村子。 这么大个的西瓜,换成常人哪怕是一个,提上这么久,恐怕都要觉得累,但是江平之提着两个,也仍旧面无异色,仿佛是喝口水一样轻松简单。 李明宛自然也注意到了,她在心里浅浅感叹了一下江平之的身体素质,再想想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只能说幸好不是在现代,否则她得担心自己三十岁的时候,会不会因为喝多了饮料痛风,提两个十几二十斤的西瓜,简直是痴人说梦话了。 就算是现在,她的身体也很差。 以前小时候想不开,总觉得这是书里的世界,加上创伤后遗症,让她很不想和人交流,更不想像小朋友一样出去疯玩。后来想开了,胡若弗她们却对她小时候病弱的样子印象深刻,多吹一会儿风都担心的不行,再大一点,李明宛又开始努力学习,到了现在,作为十八岁的大好青年,身体素质最好的时候,她干的活还不算特别累的,就因为水土不服,不断消瘦。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到底穿书了许多年,她还是有些了解自己的身体。尽管胡若弗这几年把她养的很好,身上也渐渐有肉了,看起来和普通人没有差别,但实际上,她的身体底子仍旧偏差。李明宛有预感,继续水土不服下去,她可能不仅是掉肉,还会酝酿成一场大病,只是差个契机。 不过,她应该没有那么倒霉的时候,或许养一养,慢慢就能正常。 李明宛放下这些不想,和江平之一左一右,慢慢走回家。 白天的时候,烈日酷暑,热的人一身汗,可是到了傍晚,虽然空气中仍有一丝热气,却吹的人很舒服。天边还有翻滚的火烧云,被风吹的摇晃的农作物,乡间的田野也显得宁静淡远。也许到了很多年以后,这样的一幕,会在记忆里加工,成为难以忘怀的面画,令人留恋。 到知青点的时候,先迎面撞上的是孙采蘋,她大约是天生的白,下乡这么多天,其他人都或多或少的晒黑,只有她和李明宛,皮肤还是一样白皙。 孙采蘋是和性子一样的冷白,李明宛因为病弱,透白的肤色总有股病气,但要说谁更好看,按世俗的审美来看,李明宛要漂亮许多,可孙采蘋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气质,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两相结合,大抵是难分胜负。 孙采蘋只对李明宛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过,更遑论朝江平之的方向M.DglhtOYo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