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程想起往事,心里还是隐隐作痛。 想着往事,陆程来到了陆瑟的家门口。 他敲了敲门。 门,应声打开。 开门的人,穿着一件烟灰色衬衫,黑色的长裤,显得倜傥不俗。胡修炀的模样,算不得俊逸,但他这种人,气质比长相更重要。 仔细算来,这是他们两人第三次见面。 第一次见面,是陆程跑去胡修炀工作的地点偷看他,第二次见面,是在滨江市的半亩花田。 两人默默地打量起对方一来。 他们的身份,注定他们本该没有任何关系,但因为陆瑟,他们的关系又变得复杂起来。 “胡先生。”陆程将门往里面推开,他迈步走了进去,又把门关上。陆程对胡修炀伸出右手,“久闻,幸会。” 胡修炀垂眸看着那只骨节修长的大手。 久闻。 幸会。 很耐人寻味的四个字。 胡修炀伸出手,握住陆程的手,他也说:“陆先生,你比我想象的,要更出色。”他以为唐严熙还能再扑腾一段时间才遭殃,没想到,那一天来得那样快。 陆程懂胡修炀的暗喻,他没有笑,也懒得跟胡修炀演戏。 陆程轻松挣脱开胡修炀的手,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背,手背有红色指痕,那是胡修炀刚才捏的。陆程冷笑,他说:“胡先生的手劲,可真大。” 胡修炀挑眉,不说话。 陆程走进室内,这间房子跟他多年前来的那次,看着没有什么区别。墙上还是挂着陆瑟的艺术写真,沙发是陆瑟喜欢的墨绿色轻奢风,厨房里的电饭锅都还在。 这间房子,看着就像是还有人在居住。 陆程甚至还注意到,沙发上有一条没有收起来的毯子。 陆程心惊。 看着样子,胡修炀有时候会来这边住。 人都走了,胡修炀为什么还刻意维持着这间屋子的原本模样? “人已经没了,强留住她曾经生活的痕迹,也没有什么意思。”陆程回头,盯着胡修炀,问道:“胡先生,你说呢?” 胡修炀面色阴沉如水,依然答不上话来。 也许,他是懒得说话。 陆程在屋子踱步走了一圈,他指着照片墙上笑靥如花的陆瑟,又说:“我们阿瑟,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胡修炀抬头望着那些照片。 的确,陆瑟的笑容很有感染力,能驱散人心中的黑暗。 胡修炀望着照片上的陆瑟,心里隐隐作痛。 照片上,陆瑟笑得有多好看,陆程的心就有多痛。他自顾自地说:“她临死的时候,瘦成了皮包骨的样子,肋骨那里,都看得到骨头,一根接着一根。” 胡修炀垂在腿边的手指像是轻轻地颤抖了一下,而脸上,神色依然冷淡。 陆程的声音,仍在轻响:“她很爱漂亮,直到生活真正不能自理的时候,才会准许护工帮她擦身子。她很倔强,就算是要呕吐,一般也躲避着我。” “拿掉孩子那天...” 陆程鼻子吸了吸,声音变得哽咽,眼圈也渐红。 陆程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这M.dGLHTOYo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