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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这种形式的代为转交。

    起初她还会抹不开面子,但在路小爷的几次甩脸之后,她便练就了脸色不变的果断拒绝。

    只是今晚——

    左右轮流跳着的眼皮似乎在预示着自己,要么发大财,要么倒大霉。

    几秒的犹豫之后,郁盼伸手,接过溟雁手里的纸包。

    “你为什么不等散场的时候塞给他?”

    “我赶时间,麻烦你了,谢谢。。”

    说完这句,溟雁便转身离开。

    郁盼拿着手里的纸包,眼睛随意一瞄,就看到了最上面的红绳。

    这回连太阳穴都突突猛跳了。

    拎着包急急忙忙地追了出去,可还是只能望车兴叹。

    路卓觇的演唱会准时地在无数粉丝的呐喊表白中开始了。

    演唱会的开始,路卓觇一反过往摇滚风,而是选择在一片蔚蓝色的星光里缓缓走出。

    大屏幕一路追踪他的身影,伴奏刚刚响起,整个体育馆就陷入疯狂。

    很多路卓觇的死忠粉,在他出道之初,就已经扒出了那次“寻找新声音”的海选现场。

    劣质的像素,带着电流的话筒,混乱的现场。

    但是这些,全部不能掩盖住路卓觇的才华和锐气。

    尤其是他的那首《芦笛婉婉》,更是引得无数芦笛泪目,也因此导致了他的粉丝们自称“芦笛”。

    粉他的笛子们都知道,路卓觇有一个爱而不得的女孩。

    而这首《芦笛婉婉》,就是他为自己的心上人所作。

    虽然当初关于溟雁的照片早已经被清理干净,但是现场还是有人目睹了当初这一对小情侣的甜蜜。

    而这些目睹过的人,只要成了路卓觇的粉丝的,大多已经成为粉丝群的管理员。

    也正是这些人的存在,让路卓觇的很多女友粉得到了有力的管制。

    可以说,在私生饭盛行的娱乐圈,芦笛的存在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体育馆外。

    不同于馆内的人声鼎沸,馆外偌大的空地上,除了几个应援的帐篷,几乎没什么其他的东西。

    也是,能买到票的应该早就进场了,而买不到票的,只能寄希望于回家看现场直播了。

    溟雁坐在车后面,最后看了一眼霓虹灯闪烁的体育馆。

    “走吧。”

    车子很快就驶离了闹市区,溟雁随手拿了一本身边的杂志,映入眼帘的就是路卓觇的半身照。

    一身运动服,线条流畅,桃花眼轻挑,风流倜傥。

    开车的司机瞄了一眼后视镜里的溟雁,笑着搭话:“沙小姐也喜欢路卓觇?”

    “嗯。”

    “我女朋友也喜欢他,这不,我车里几乎都是路卓觇的专辑,搞得人家还以为我有什么问题呢。”

    溟雁头都舍不得抬:“那你吃醋吗?”

    “醋我倒是不吃,毕竟我也喜欢他的歌。而且我女朋友天天嚷嚷自己是他的亲妈粉,话都说到到这份上了,我还吃醋不就太不懂事了吗?”

    溟雁被这话逗得嘴角上扬,“的确。”

    演唱会持续了三个多小时,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夜深了。

    路卓觇握着话筒站在台上,气息尚未平稳,一双桃花眼扫视着整个体育馆,最后终究是无奈地笑了笑。

    这一笑,笑得笛子们心都要碎了。

    芦笛们纷纷举起手里的海报彩灯对着台上表白。

    “今年我二十三岁。”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惹得台下的粉丝瞬间安静了下来。

    “我和她分开已经有八年了。”

    路卓觇握着话筒的手心已经汗湿。

    “今天是我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日子,我……”

    话说到这里彻底说不下去了。

    体育馆内安静了好几秒,路卓觇才重新拿起话筒:

    “感谢大家的到来,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说完这句,路卓觇便转身离去。

    当晚,芦笛们便将“路卓觇八年”、“芦笛婉婉”这些关键字刷上了热搜。

    路卓觇没有回化妆间,不过好在郁盼一直等在走廊口,否则怕是又要几天见不到这位主子了。

    将手里的纸包递到路卓觇面前,后者一脸莫名的挑了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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