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性命为了安心她必须逃跑。 还有个怪不得。 怪不得1937年后她的赖床毛病愈发严重,成天睡到日上三竿不肯起。 恐怕夜里压根闭着眼睛没法睡,只得挨到天亮他离开之后方能放下戒备,起不来。 原来如此。 竟然如此。 兜兜转转直到这个地步,沈琛才后知后觉想通这回事,身体深处猛然涌出一阵前所未有的疼痛。 如同烟花炮竹点在肺腑,炸开一片皮肉血沫,纷纷扬扬像雪。 以致几欲作呕。 “你怎么啦?” 沈音之歪着头,眼里几分不解,几分担心,澄澈如水。 她就是个孩子。 她只是面镜子,这个世间人事物如何对她,她便诚实的率真的如何对待回去。 他为此怨她没有良心,几乎怨了两辈子。 时至今日恍然大悟。 贼喊做贼的人是他。 自以为是的人是他。 就逃跑这件事上,真正应当委屈,有资格害怕,抱怨,厌恶,憎恨的人是她。 而不是他。 “阿音。” 顷刻不过数十秒,长达几百天,沈琛日夜思想自己错在哪里,为什么留不住她。 现在他得到了答案。 但沈音之依旧是的那个有点儿醉熏熏,懵懵懂懂甚至有点儿倦怠的沈音之。 头顶的灯光又寂静又明亮。 她看到她所称赞的那双漂亮眼睛,流动起令人心碎的柔光,错眼间还蒙着浅浅的水光。 她听见他沙哑的嗓音,轻轻的,好似被风吹得碎碎的,“我错了,阿音,我又做错了。” 做错?又? “你干了什么坏事?” 沈音之叼着根牙签,超有气势地眯起眼睛,一拍桌:“我知道了,你是不是偷偷把我的项链全部卖掉了?” “不是。” 她的视线上下扫视,抱手,语气凶狠:“你又想抽烟?不行,我不喜欢烟的味道,抽烟我就赶你出去!” “不是。” “那是什么?你说说?”她可想不到其他事情了。 “太多了,好像说不完了。” 他落下眼皮,试图掩盖着什么,眉目隐匿进阴影之中,光照不到的地方。 沈音之茫然地观望会儿,抬高声音:“哎呀,你不要这样,你这样怪怪的,我不喜欢。” “做错事情就改呗,你改过来,我原谅你不就好了嘛!” “还来得及么?”他尾音轻颤。 “来得及呀,人活什么都来得及,你可以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再给我新的信用卡,我肯定给你来得及!” 她不假思索地安慰,同时趁火打劫,其实不清楚他所谓的做错究竟是什么。 她只知道。 他下秒钟就要哭出来的样子不好看。 她万万见不得他难过低落,没想过践踏他的高傲,对他的卑微完全不感冒。 沈音之发自内心希望沈琛永远是沈先生,江湖道上人人敬之畏之的沈七爷。 她要他高高在上,她望他无所不能。 她从不想扯他下凡,不限制他不打扰他,仅仅愿意遥望着他的身影往上爬呀,往上追呀。 不惜花尽力气来到他的面前,只为得意洋洋说一声:“你看,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可以追上来,我是不是很厉害?” 然后得到他的欣赏,他的认同,蛮横占走他的皮囊钱袋子以及视线,往后便在他面前尽情撒娇打滚到处闯祸。 ——这大约是她年少冒泡的梦想,也是她的喜欢。 会是爱吗? 沈音之不着调地想,得找个机会问问好姐妹呢。 * 他们到M.DglhTOYOTa.com